青海公务员考试考试流程

青海公务员考试流程

1网上报名
青海公务员考试的征程从网上报名开始。包括查询招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点击报名
2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大纲
3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成绩查询入口
4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资审公告资审名单
5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专业科目大纲
6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公告面试名单面试时间
7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测评时间
8体检和考察
考察、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
体检公告
9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公示公告
10空缺职位的第二次考录
招考期间因无人报考、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减的空缺职位计划,需要继续补录人员的,可以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第二次考录公告于2020年7月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必须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申请职位的资格条件。已被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的,不得参加第二次考录。第二次考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