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分校

您当前位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 > 青海社会工作者考试 > 备考技巧 > 事业单位公基:侵权责任

事业单位公基:侵权责任

2020-08-28 10:58:33 公务员考试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考试信息更多资讯请关注青海华图微信公众号(htqh0258),第一时间获得第一消息。培训咨询电话:17797252905,备考QQ:397590581,微信号:17797252905

  •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确定的标准是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特殊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的归责方式确定。

      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二,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致人损害的,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三,公民个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四,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六,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提供者、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官方咨询

    (编辑:yingkai02)

    图书

    -->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
    验证信息:省考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上一篇:事业单位公基:继承

    下一篇:事业单位考试:关于公文稿本的讨论

    关键词阅读:2021年 青海省 西宁市 事业单位 备考技巧

    延伸阅读

    行测备考技巧:分析推理 2023年联考常识积累:光的性质 2023年公安招警:管理学名词知多少 尾数法的应用方法-2023年考试行测解题技巧 2023年考试常识积累:中国航天的十个“第一次” 排除法的灵活运用-2023年联考行测解题技巧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在线客服×
    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青海省公务员招考信息

    考试公告 招录公告 职位表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专业分类目录 报名条件 准考证打印

    国家公务员招考信息

    考试公告 职位表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报名条件 准考证打印 分数线

    砖题库练题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检索
    题库练习
    申论热点
    面试热点
    资料下载

    更多在线题库

    我要问答在线问答
    公务员国考和山西省考的网络课程学习内容差别大吗?
    21929222017-12-20 10:41:02
    自考专科毕业没有报到证,能考河北省公务员吗?如果考上河北省公务员面试审核需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1707892017-12-17 11:42:30
    你好!我想问下18年浙江省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里要求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满两年,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11月,我在现单位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经三年多了,但是12月份可能要调新单位,关系也要转过去,这种情况如果我考上了还算符合资格吗?
    21076702017-11-16 18:43:55
    本科毕业,辅修了双学位,毕业拿到了两个学位证书和一本毕业证书、一本辅修证书:两个学位在国家学位网上都能查得到,只是辅修的学位注明了是辅修;毕业证书写了两个专业,学信网上也有备注,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以辅修专业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
    3557712017-11-09 11:40:12
    联系我们
    微信二维码

    华图官方微信

    青海华图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A座2号楼4楼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客服热线:17697219847、17697211691

    • 青海总部
    • 西宁市
    • 海东市
    • 海西州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A座2号楼4楼 华图教育

    电话:17697211691、17697215024

    微信号:qhht-4376   qhht-4382    qhht-4332

    网站:https://qh.huatu.com/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A座2号楼4楼 华图教育

    电话:17697211691、17697215024

    微信号:qhht-4376   qhht-4382    qhht-4332

    网站:https://qh.huatu.com/

    地址:民和海鸿国际购物中心4楼

    电话:17697211691

    微信号:qhht-4376   qhht-4382    qhht-4332

    网站:https://qh.huatu.com/

    地址:海西德令哈市河东街道体育场西侧华图教育

    电话:17697219847

    微信号:qhht-4376   qhht-4382    qhht-4332

    网站:https://qh.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