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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面试,一部分考生会缺乏底气甚至心生畏惧,他们总认为自己对面试一无所知,想要面试通关难上加难;还有一部分考生则患上“考试恐惧症”,即将到来的面试变成了挥之不去的梦魇。在众多的面试考生中,频繁入围却从未“上岸”的资深“炮灰”更是屡见不鲜。

    在这些考生当中,无论是首战告负还是屡战屡败,其症结都源于一点:没有“正确”认识面试。

    那么,面试究竟是什么?

    一、正确认识

    (一)面试无处不在

    面试,顾名思义,就是面对面的考试,是公务员考试中的环节之一。古话常说:百闻不如一见。面试的目的,无非五个字——“看清一个人”,想要更深一层,那就是“看透一个人”。

    面试无处不在,无论是会面、谈判,抑或销售、采访,甚至连两个人随意打个照面都是一次小小的“面试”,只是“试”的内容不同罢了。朋友亲人之间试寒试暖,对手敌人之间试虚试实,情人之间试爱试意。有人因为一次成功的邂逅飞黄腾达,有人因为一次漫不经心与机遇擦肩而过,各种关于面试的悲喜剧不断地在我们周遭上演着。

    (二)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在众多面试考生当中,从来都不缺刻苦勤奋之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考生经历了艰辛备考都能如愿以偿。现实中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最终惨淡收场的考生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屡次入围,面试成绩却一路下跌。

    看来,并非努力备考就一定有所收获。对于解开这些考生的困惑,清华大学校长曾经说过的“方向比努力更重要”可谓一语中的。

    我们不能否认失败者,也许他们的付出更多,但我们更不必怀疑成功者,因为他们选择了正确方向。踏实的备考固然重要,但如果努力错了方向,即使你再坚持,再执着,所有的努力也都是徒劳。盲目的努力是错误的,是在拿自己的面试资格做赌注,拿自己的公务员之路开玩笑!

     面试备考,路漫漫其修远兮。你可以选择一次次的受挫,一次次的迷惘,一次次的调整方向,也可以选择跟随“10日,面试通关特训”,掌握轻松养成面霸的“诀窍”。

    也许你不是天生的面霸,但是只要我们找对了方向,无须经历多次的失败与磨练,人人都是面霸。

    二、轻松走进——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一)面试考什么?

    无论公务员面试采取何种形式,设置何种题目,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职位所需要的能力,是否具备一名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针对公务员的基本能力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其中阐述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具备的能力和要求,并且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

    因此,考生备考时需要时时刻刻牢记公务员的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职责和要求、专注于公务员的实际需要的能力等内容,如日常工作的应急应变能力、与群众和工作同事等经常需要接触的对象正确的相处之道、处理问题时的执行力和大局观等内容。

    在这一部分内容中,带领大家来对国家公务员九大通用能力做一个了解。

    1.政治鉴别能力

    ——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

    ——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能力解读

    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底蕴,对于我国的一些重大方针和政策有所了解和应用。实际工作中在需要解决问题、分析问题时能够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按照原则办事,考察形式贯穿整个公考面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要求考生去分析一个社会现象或热点事件的题目。

    例如:最近网络和媒体频频对“富二代”和“官二代”的事件大肆报道,对此谈谈你的看法?(2011年2月24日下午宁波海关面试真题)

    考生在对题目中的热点事件进行分析时,必须能够站在一名公职人员的立场上,用理性客观的态度,透过现象看本质,全面地分析“官二代”和“富二代”现象,以及社会现象背后隐含的社会问题。并对于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造诚信社会、和谐社会提出自身的见解。

    2.依法行政能力

    ——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

    ——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

    ——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能力解读

    要求考生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特别是一些岗位特性非常明显的职位,如公检法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税务部门、海关、外交部、银监局、保监局等部门,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不但要了解公务员法等基本的法律规定,还需对于岗位所属系统的特定的法规制度进行学习和了解。保障自己能在回答问题时,能够体现自身的专业性和职位匹配性。处理问题时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一般在题目中有要求考生解决某一问题时进行考察。

    例如:山东发展半岛经济,生态经济是国家的战略,作为税务部门,你认为该如何做?(2011年2月27号山东国税面试真题)

    犯罪嫌疑人起初认罪,可是在庭审席上不认罪,如果你是公诉人怎么办?(2011年5月10号广东法检系统面试真题)

    这两道题目内容设置都是和考生报考的职位紧密相联的,如果考生对于所报部门所属系统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如生态经济的概念、税务部门的职责,公诉人的职责以及庭审的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的话,是一定不能有效作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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