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15:28:2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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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会议决定,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因病致贫”是一个大家所熟知的词汇,现实生活中,每个因病致贫的家庭,都有自己的不幸。如果说,病痛仅仅是一个人的痛;那么因治病所带来的金钱负担、精神压力则带来了一个家庭的痛;诸多因病致贫家庭的出现,因无钱而不能治疗悲剧的产生则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痛。
因病致贫多是指重、大、慢性疾病,诸如癌症、白血病、心脑血管疾病等,这些病的治疗动辄需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医疗费用,这样的数字,对于社会中每个普通家庭来说,数字显得过于庞大了。而在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癌症、心脑血管等各类重、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也在不断攀升。虽然现代医疗技术水平日新月异,各种特效药不断问世,不治之症日渐减少,但是,相对于高昂的治疗费用,微薄的收入水平,让一些本应能够治愈获救的患者,与健康、与生命失之交臂。
[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
大病保险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在我国,所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而言,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给予报销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这项工作 , 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 解决因病致贫 、 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意义]
建立大病医保制度,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完善,但仍然处于“基本”的层次。儿童得个白血病,家中壮年得个尿毒症,常常使全家人陷入绝望,使全社会产生“痛感”。长期以来,我们把爱心募捐作为解决方案,实际上不能解决根本。基本医疗保障不保障大病,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制度缺陷。现在让医疗保及大病,实乃制度的自我完善。
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实际上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支出。有人会说,发展是中国要务,政府应当把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但大病医保是人民所急、中国社会所急。发展无非是要让民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花钱办大病医保,理应在预算支出方向上占具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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